Tuesday, February 24, 2009

挪威憲法

constitution

1814年5月17日頒布的挪威憲法是現今世界上實際施行的憲法中第二古老的(僅次於1789年的美國憲法)。

當時的歷史背景用簡單幾句話描述大致是:

丹麥在席捲歐洲的拿破崙戰爭中選擇拿破崙的法國作為盟友,結局是敗給了反法同盟。另一方面,同是反法同盟的瑞典與俄國,在一系列的戰爭中瑞典敗給了俄國,瑞典割讓今日的芬蘭給俄國。為了補償瑞典的損失,於是在一個條約中同盟決定將拿破崙戰爭中戰敗的丹麥統治下的挪威割讓給瑞典作為補償。

更簡單地用一句話來說,就是拿破崙戰爭中打輸的丹麥把挪威這塊地割讓給瑞典。

就在1814年丹麥已經放棄挪威的統治權,而瑞典還沒有接收挪威的短暫幾個月中,挪威人在這段空窗期毫不浪費時間,迅速地宣佈獨立、選舉議會並頒訂了憲法。

後續的歷史是,瑞典為了接收挪威,雙方在邊境一度劍拔弩張,不過後來和平談判的結果是兩國成立共主邦聯,挪威接受瑞典國王作為邦聯共同的國王,換取瑞典承認挪威的憲法與議會。其後這個憲法及議會慢慢導致了1905年挪威真正走向獨立。

這部古老的憲法是用舊時的挪威文所寫成的,今日挪威人也很少能讀懂。

簡單列出這部古老憲法的第一章

第一章 政體與宗教

第一條 挪威王國是自由、獨立和不可分割的國家。其政體是世襲君主立憲政體。

第二條 全體國民均有自由信奉宗教的權利。

福音派基督教路德教為國教。信奉基督教路德教的國民應當培養其子女信奉基督教路德教。


其中第二條近年已經不合時宜,一直有廢止的爭議。極可能在今年或明年即會修法終止過去長久以來的政教合一改而實踐政教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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